朱某经常在上班时间干私活,然而其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利用专业技能帮助农民朋友制作项目包装文本,收取材料工本费和土特产意思一下是很正常的”。直到被组织约谈,他才知道自己所犯错误。
其实,现实中抱有朱某这种想法,像朱某一样上班时间干私活的干部,大有人在。他们拿着工资,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有关的事,却干着谋取私利的事情,显然违反了工作纪律和有关党纪规定。
上班时间,干部岂能接私活?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执纪,用“纪律大棒”予以当头棒喝,让其在违纪的路上悬崖勒马。
加强作风建设,及时惩治干部作风病,单位党组责无旁贷,必须落实好“两个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从思想意识上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时,当时刻不忘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作风。 文/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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