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为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2006年起山东省建立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全省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300元长寿补贴,其中山东省财政承担200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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