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水利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该《实施意见》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塘坝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塘坝综合效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中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及安全管理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公益功能,倡导政府、集体、企业、园区和个人独资或合作模式,建立建设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坚持尊重历史、创新机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探索所有权、管护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管理机制,鼓励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同时,《实施意见》对资金筹集、建设审批、部门监管等也作了具体规定。《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塘坝工程建管水平,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上,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还对新建塘坝需要履行的程序和原有塘坝如何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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