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诸城市坚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并制订了《诸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推进表》,将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镇(街),要求各镇(街)每季度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达标进度数据和工作情况报市安监局汇总,市安委会每季度通报各镇街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并纳为每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进度目标的镇(街)要向市安委会作出书面汇报,详细说明未完成进度的原因。
通过落实该项制度,增强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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