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全省县级市首发
本网讯 (民政)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明确社会组织履行相关程序,督促社会组织活动有序开展,诸城市结合实际情况,于近日出台了《诸城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别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撤销情形等做出了明确解释,进一步规范了流程,同时明确规定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和应尽义务。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县级市出台的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管理办法。
截至2012年年底,诸城市共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30余家,这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活跃市场经济和繁荣社会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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