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在诸城市区和平街与繁荣路交叉口,一辆车停到了执勤民警身边,驾驶员称自己喝了酒,主动要求民警对其进行处理。经检测,这位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mg,系醉酒驾驶。
1月28日下午4时许,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市区和平街与繁荣路交叉口执勤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帕萨特轿车的驾驶员突然将车开到了执勤民警旁边,于是民警便上前查看情况。这辆车上的驾驶员称自己喝了酒,要求民警对其进行处理。面对这种情况,民警立即与诸城交警二中队取得联系,并将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经过酒精测试仪的酒精检测,这位驾驶员的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mg,属于醉酒驾驶。为了检测结果的准确度,民警便将该驾驶员带到了诸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面对民警的询问,不管民警问中午和谁一起喝的酒、喝了多少酒,这位驾驶员就是闭口不提,只说自己忘了。
民警告诉记者,这位驾驶员醉酒驾驶虽然是自己找到民警主动承认错误,但按照相关的规定,他还是会面临驾驶证被扣12分、罚款1000元,五年之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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