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号)
根据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重国的提名,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通过,任命:
王志华同志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付振宇同志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齐峰同志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培超同志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浩同志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诸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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