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2015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的通报》,通报表明:我司维保的“舟山市欧亚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浙江 新泰水产有限公司”电梯维保记录不全;限速器调整螺丝人为拆除,导致限速器不能动作,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联等问题,我司经过详实调查,现就事实真相澄清 如下:
10月28日省质监局通报抽查结果 10月29日公司领导一行四人亲赴项目现场调查,发现被通报的问题电梯并不是我公司生产的,而是浙江某品牌电 梯。 10月29日此次事件引起公司高度重视,经过查阅我公司维保合同登记表后,发现我公司并未与该两家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10月29日经过层层盘 查,最终发现鲍某某私自伪造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公章、并与该两家单位以“奥立达”名义签订维保合同。 10月29日公司工程负责人李维武在舟山市公安 局定海区公安分局西码头边防派出所(以下简称西码头边防派出所)报案,西码头边防派出所调查后予以立案,案件编 号:A330902B01200201500025。 详细案情如下:2014年11月份,鲍某某伪造了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公章,后与定海区干榄镇 欧亚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泰水产有限公司签订维保合同,造成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一定损失。鲍某某已于2015年10月29日到西码头边防派出所投 案自首,并对罪行供认不讳。受案登记表及受案回执如下:
一直以来,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近期,部分新闻媒体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刊载我公司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更有部分竞争 对手无视法律,发布不正当言论,损害了我公司声誉,也严重伤害了广大用户的知情权,我公司保留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诉诸法律的权利。 特此公告 如下: 奥立达电梯作为拥有制造许可证“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的国家“双A级”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电梯的设计、研发到制造、安装、调 试、维修服务的一条龙管理体系,欢迎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法律机构、广大媒体维护社会公共权益,给予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 “责任精神”是奥立达电梯的 企业核心价值,无论是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与维保都以更专业的服务满足客户所需,打造成为中国电梯服务先行品牌。我公司愿携手行业内同仁一起,为 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全身投入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回报社会和广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