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桃林镇党委书记方有海
记者 王槐德
通 讯 员 刘培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该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铁的纪律和规矩中形成为政新风尚。”近日,桃林镇党委书记方有海在接受采访时说。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管党的坚定决心,宣示了“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鲜明立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牢固树立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敢于负责,又要强化主体意识,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要以正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以反面案例为鉴躬身反省,严格“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坚决防止原则在亲情面前变通、底线在人情世故中失守,做到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约束是导向,严管是厚爱。新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也带上了“护身符”,更加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建功立业。这需要我们进一步锤炼作风、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大局观念和服从意识,思想行动、工作步调要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作为桃林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要求,严守廉政纪律,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白、作风上清廉。同时,突出担当实干,切实增强创新发展的本领,大力倡树苦干实干精神,求真务实、大胆创新、敢想敢干,始终保持勇争一流的锐气,为工作开展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