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深刻认识治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重要性。广大教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的危害,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全面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行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廉洁从教,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多措并举,落实责任,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教师无论任何时间、任何情况均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在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职或任课,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校外辅导班、培训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或介绍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学校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和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学校从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分管校长、校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基本内容为:第一,不在个人居所及其它场所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第二,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不在校外各类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第三,不在民办教育机构(含辅导班、文化课、艺术特长班等)中兼课;第四,不利用职务之便,给其他社会人员介绍有偿家教生源;第五,不向学生及家长推荐辅导类书籍、资料,并从中获利;第六,校长、班主任负有监管责任,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王素芬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