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突出无证生产加工、生产规范和生产环境条件三项重点内容,对全市范围内获证企业、备案小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者、委托加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围绕无证生产加工整治,要求无证生产加工者限期改进生产加工条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或办理小作坊备案;经改进仍达不到条件或不进行改进的,坚决依法取缔;实施委托加工的必须委托有证企业,委托无证者生产加工食品的,对委托者和被委托者均按无证进行严肃查处;对委托有证者生产加工食品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标识标注,虚假标注的要依法严惩。
执法人员围绕生产规范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验货查验、产品销售到不合格产品召回链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记录,重点规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及其记录,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及其记录,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有关记录,企业追溯制度及其有关记录等,对制度和记录不建立、不完善的,责令限期改正;围绕生产环境条件整治,对问题突出的山楂制品、肉制品、桶装水三类产品生产者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厂区、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等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始终保持整洁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不被污染;对环境脏乱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执法人员表示,本次行动按照打击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严厉处罚,严格管理,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类不规范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使食品生产环节得到有效治理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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