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征管建议制度。税务稽查的根本目的是“外查内促”,通过制定《以查促管建议书》,要求检查人员对查处的案件都要进行认真剖析,发现税收征管特别是行业税收管理上的一些薄弱环节,以及征管部门平常不易发现的一些深层次的潜在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征管措施的稽查建议,促进管理部门加强税源控管。
健全征、管、查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稽查、征收、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上季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税收问题、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稽查信息;以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查后的跟踪管理。一是对每户企业实施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查单位,辅导企业按规范化要求及时调整账务,以利企业改进工作。二是实行稽查回访,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稽查执法服务中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和沟通,融洽了稽查和纳税人的关系,营造良好和谐的纳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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