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和供应实行保护和帮扶的政策,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企业进行评审,对认定的民品企业生产贷款实行年利率低2.88%的优惠政策,利差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对企业技改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评审时按照“总量控制、择优认定、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原则,规定“十二五”期间认定的民品企业总数不超过“十一五”期间的企业数量,由于此项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大,各地参与热情高涨,申报竞争十分激烈。
据了解,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简称民品企业)生产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初步申请贷款7.338亿元,利率执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的优惠,外贸公司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贷款利差补贴达2100多万元,对外贸公司转型跨越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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