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来好消息,诸城市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检查评估,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批准,被正式命名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诸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了十一五和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来,诸城市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坚持“发展龙头,强化枢纽,巩固网底,抓好补充”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领导措施倾斜、资金投入倾斜、人才配备倾斜、专科建设倾斜、科研支持倾斜、宣传力度倾斜、改革中医药管理模式”的“六倾一改”工作模式,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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