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制度。强化与农业、经管等职能部门对接,扎实做好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事前审查工作,确定工商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良好资信,是否具备农业经营能力,项目计划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强化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风险防范。规范流转合同,在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并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和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为保障流转农户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土地流转租金以实物计价、现金结算,并实行先预付、后用地的操作程序。引导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流转面积50亩及以上或流转期限10年及以上的,引导流转双方,根据区位条件的不同,按年流转租金的一定比例约定风险保障金,有效防范流转风险。
健全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机制。落实部门分工,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对准入审查、流转合同指导、合同备案、动态监管、土地管理、日常经营等内容细化分解到镇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和完善以镇经管站为主体,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对工商企业的项目实施情况、经营情况和履约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监督,对在流转期限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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