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委[2015]17号文件、潍坊市委第136次常委会议精神,适应工作需要,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诸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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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4日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委[2015]17号文件、潍坊市委第136次常委会议精神,适应工作需要,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诸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