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光福
记者 王槐德
通 讯 员 林贵清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环境标准越来越高、治理措施越来越严、失职追责越来越重,是环保工作的‘新常态’。面对机遇与挑战,局党组既要牢固树立‘直面矛盾、勇于负责’的担当意识,又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近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光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树立守土有责的政治意识。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全局业务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做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人和本单位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厘清各负其责的任务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厘清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落实环境监察、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健全履职尽责的制度机制。制定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完善责任分解机制、谈话提醒机制、工作报告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各项工作之中。每半年组织一次德廉考试、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预警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保持环保监管的高压态势。实践证明,强化监管,从严执法是改善环境质量、破解生态环境瓶颈的基本手段。2016年,该局将继续以扎实开展“三八六”环保行动为抓手,以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