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向内唱“黑脸”
本网讯(徐秀荣 王焕霞)“眼睛向内唱‘黑脸’,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近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重国告诉记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市院积极搭建与检察工作实际相适合的智能化督察平台,用刚性督察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
为增强督察工作实效,该院将与检察业务、队伍事务紧密相连的三个部门(政治处、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和督察职能有效融合,形成职能部门主抓、督察搭台联查的“三合一”工作模式,制定了《检务督察办法》、《检务督察实施细则》、《检务督察工作要点》、《值班领导督察职责》和《检务督察通报处理》等10余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立项-审批-承办-反馈-回访-督办-通报-归档”等八项工作流程。
智能化督察含盖了对日常工作、遵守作息时间、上班在岗、车辆管理、值班值勤、执行“禁酒令”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察,做到督察频率不降低,督察内容不缩水,督察标准不放宽;对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全程、全面、全部督察,提高干警“镜头下”执法办案的能力;对重大活动部署的督察,注重督察活动的频次与力度,积极推行院领导带队督察,进一步强化督察权威,更好地推进问题解决,以此体现督察工作的刚性。去年以来,检务督察室联合案管、技术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督察13次,有效促进了干警行为自觉和思想作风转变。
“2015年1月,督察内容是节日安全、车辆安全,督察方式是明察;二月份,督察内容是作风纪律、车辆安全、禁酒令落实、考勤制度,督察方式是突击查;3月督察内容是公诉人出庭和自侦案件办案安全,督察方式是明察、暗访……”像这样的常规化督察内容,在市院《2015年度检务督察项目表》里的每一项都很细、很有针对性。为让刚性督察默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该院实行“项目化”督察运作,每月列出督察重点,明确督察时间、督察内容、督察方式和职能部门,其根本目的就是时刻提醒干警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切实发挥督察的预警、纠错功能。
去年是省院三项建设规划落实关键年,检务督察紧跟上级重大活动部署和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地配合党组抓好三项建设在实践中的落实。登录诸城市院网站,便可看到《诸城市院关于对三项建设进行跟进督察预警推进计划》,里面对各科室完成工作时限及时预警,跟进督察的内容时间和方式都非常具体明确。
智能化督察还将工作任务、硬性指标纳入干警年度目标管理,开启“督察问题评价”模式,实现“真督实察”的效果转化。在该院,督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督察出的问题实行清单报备制,每次督察活动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由督察参与人员集体在问题清单上签字确认,由检务督察室保存,作为年底科室个人评先树优的参考。据统计,2015年,检务督察部门共组织检务督察30余次,填写督察登记表、统计表等40余份,发现纠改问题23个。
智能化督查平台的构建,使市院的全面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该院连续3年被山东省文明委表彰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4次被省院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双无先进单位”,检察队伍连续22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实现驻所监察连续36年无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