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小饭桌”整治。对辖区内小饭店、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饭桌,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的中小学食堂进行检查,落实食品原料贮存、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等制度,并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使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整治。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领用、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深入开展餐饮环节肉制品整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加大抽检力度,对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