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王玮 通讯员朱坤良)为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经考核推荐,人社局从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请32名人员担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依法对我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为企业“法律体检”和法律培训活动;协助市人社局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参与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年度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事项;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劳动保障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任务。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市人社局聘任,任期为3年,到期自行解聘,经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全面考核认为可以续聘的,可以连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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