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鞠莎 孙秀明
为了一个烤地瓜,双方互不相让,一方恼羞成怒后将对方打伤,结果非但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五万八千元,还触犯了法律。8月17日,我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月19日,我市舜王街道的王某在接孩子放学回家途中顺便从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两个烤地瓜,谁曾想在等公交车时掰开地瓜一尝,有一个竟是坏的。无奈王某又领着孩子折返回去找摊主赵某重新换了一个,岂料这次还是坏的,这时候王某就有些恼羞成怒,他回去将地瓜扔给摊主赵某,顺手抓起赵某摊上的两块菠萝就走,想用菠萝抵顶自己买烤地瓜的钱。谁知这个赵某也是个斤斤计较的主儿,他一把将王某抓住,死死抱住他不让其走。二人就这样相互推搡纠缠了十多分钟,王某在多次要求赵某放手无效后,转身对着赵某的腿部就是一脚。
经鉴定,王某这一脚导致赵某右胫骨平台性粉碎性骨折,赵某属轻伤一级,事后的王某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后悔不已,在审查阶段,双方达成和解,王某赔偿赵某医疗费等共计五万八千元。
据办理该案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就她办理过的相关案件来看,很多刑事犯罪案件的当事人跟这一案件一样,并非都是穷凶极恶,案件的发生也并非因为双方之间有多么大的矛盾,而恰恰是一些看似不是事的小事,最终却往往因为双方的互不相让而引发严重后果,轻则赔钱重则入狱赔自由。该案再次提醒我们:遇事莫冲动,而要多包容多理解,否则因小事触犯刑律,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