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成立组织。为切实开展好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召开了“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诸城市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诸城市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有力,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由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具体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和人员集中力量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推动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落实劳动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普及法规。在宣传动员阶段,专门召开了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工作调度会议三次,并通过突出宣传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从而提高小企业经营者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开展培训,多项结合。开展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工会干部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两年的时间,对辖区内的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工会干部培训了一遍,增强了小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提高劳动合同管理能力和水平。针对劳动者的培训,注意安排相关内容,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遵纪守法、诚信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与此同时印制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免费提供给企业和职工参考使用,有效的提高了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充分发挥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按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集中组织力量对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小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结合建立职工名册开展用工备案。各小企业按照要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到人社局劳动工资科(现劳动者关系科)办理了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建立小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开展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镇(街)活动,把辖区内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全部纳入劳动关系和谐创建考核指标,有效推动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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