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相州镇党委书记王雪玲
记者 王槐德 通讯员 林贵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责任、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日前,相州镇党委书记王雪玲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记者谈了思路与举措。
狠抓教育防范。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扎实开展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分主题、分批次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举办德廉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
谨守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定期听取镇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责任落实制度,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全覆盖。坚持述廉述职制度,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社区书记要进行定期述廉述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强化党内监督。建立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浮”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突出对农村财务收支、扶贫救济、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督。成立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社区、经联社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对离任干部进行任期审计。
严惩违纪行为。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惩必重,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切实解决好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