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大中型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近期将开展第三批“齐鲁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领域从事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的专业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选拔人才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计算截至
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的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二、人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热爱宣传文化事业,长期扎根基层,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
4、成绩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对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出较大贡献。其中:
文艺创作表演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演出、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文化传承传播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在文化宣讲、文化传承、新闻传播、社科普及、民俗研究、文博事业保护发展、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宣传文化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在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策划、文化项目实施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5、发展潜力大。通过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实践锻炼,可以进一步激发潜能、提高水平,发展成为基层宣传文化领域某一方面的领军人物或复合型人才。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范围、人选条件、推荐名额和办法,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于
1、推荐报告。A4纸,一式1份。
2、推荐人选汇总表。A4纸,一式1份。
3、“齐鲁文化之星”推荐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齐鲁文化之星”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4、业务成果。每位推荐人选须报送1至2件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
联系电话:6111066
报材料邮箱:xcb6111066@163.com
附件:1、“齐鲁文化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2、“齐鲁文化之星”推荐表
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