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参保人员死亡后仍旧享受诸如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保险待遇的现象在各地屡有发生,这不仅使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受到威胁,而且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共同利益。2012年10月份,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针对参保人员死亡“认证难”这一顽疾,与潍坊市公安局、民政局达成一致,建立起三方网上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
潍坊市公安局和民政局将2012年所有参保人员的户口注销信息和死亡信息分别提供给潍坊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对这些信息一一进行核查比对,然后将核查出的名单分别通报给其所在县市区社保中心进行实地核查,对实地核查确认无误的骗保者立即停发社保待遇并追回非法所得。对因故暂时无法确定的先行停发社保待遇。如果本人能够提交存活证明,那么继续发放社保,并补发被停发的部分。截至目前,共查出693名冒充死亡参保人员领取社保的骗保者。
据了解,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除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外,还将处骗取金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骗保者大多在偏远农村,这些人在家人死亡后没有意识到要向政府上报,而是继续领取社保金,所以目前只是停发社保金并追回已经被骗取的资金,但是之后会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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