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制度,确保从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等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杜绝违规操作。
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地认定。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对该类群体的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235户、566人,农村低保对象1026户270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31户77人,农村低保对象823户19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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