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规划局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表格):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7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6-6125675
1 条记录 1/1 页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规划局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表格):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7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6-612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