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服装缝纫
赛项归属产业:纺织服装
二、竞赛目旳
通过竞赛,全面考察、展示和提升全市服装行业的制作水平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一线工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培养现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推动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与要求
项目:服装缝纫
竞赛内容:
选手根据提供的裁片、工艺单要求,使用CAD系统输出的纸样,按工业生产的标准要求,仔细分析款式图主要设计元素与工艺特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女式样衣缝制与整烫任务。
款式及技术要求 :
1.领子外观评价点:领面、领座光滑平顺,翻领线圆顺,外领口弧线长度合适,驳领线平服。
2.袖子外观评价点:短袖要求:袖山的圆度,袖子的角度,袖子的前倾斜;长袖增增加:袖子弯度,袖子的内旋。
3.衣身外观评价点:前后衣长平衡;胸围松量分配适度;胸立体和肩胛骨适度;腰部合体;底摆平服;袖窿无浮起或紧拉;无不良皱褶。
4.缝制要符合工艺流程,并注意清剪。成衣整洁,无水迹、无极光,如成品有破损或烫伤,视为废品记零分。
5.针距:14~15针/3cm。
(二)竞赛时间
服装缝纫时间表(210分钟)
女式品牌服装样衣缝制 (210分钟) |
烫衬、净片 划净样线 |
10分钟 |
缝制 |
180分钟 |
|
钉钮扣、整烫 |
20分钟 |
四、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比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长同意。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样板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比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
2.比赛现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评分方法
1.在比赛时段,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和监考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的,由专项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
2.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结果上标注含有选手信息的记号,如有发现,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附:评分细则
六、赛项安全
大赛期间安保工作,将在赛事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按照赛事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的总目标,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1.所有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按规定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2.所有人员不准在比赛场所和会议场所吸烟。
3.参赛选手除按赛项规程规定的比赛用具外,不能携带与参赛无关的物品入场,不得将比赛承办单位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5.选手对比赛过程安排或比赛结果有异议,向仲裁组反映。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者,将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终止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遇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7.所有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含钱款)妥善存放。
8.突发事件联系人:
七、裁判组织
由比赛组委会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比赛技术委员会,负责比赛的技术与评判工作。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