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年文化建设,促进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省老龄办联合有关单位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为进一步做好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
全市60岁(含)以上老年人的书法、美术作品。
二、参赛方法
(一)由各镇街园区老龄办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初赛或初选,并将参加复赛的作品报送诸城市老龄办,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各单位务于7月20日前,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和《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报名表》。
(三)复赛于9月中旬由省组织。复赛结束后,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近两年在全国、全省比赛中的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作品一律署真实姓名。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三)参加复赛的,每位作者每项限报2幅作品。
(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件,由组委会评审,获奖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五)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参赛作品不退稿。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爱心捐赠等处置的权利。
四、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含)整张,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来稿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美术作品。本次大赛只收国画作品。画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含)整张,竖幅为主。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标题(和画面相同)。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设一等奖26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入选奖200名,鼓励奖200名。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发给作者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发给作者奖金,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一、二、三等奖、入选奖作品参加“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画大赛获奖作品展”,赠送作者《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集》一册;获一等奖的作者,作为申请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联 系 人:管延刚
联系电话:6566399 13793646766
诸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