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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诸城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2014-05-23 09:18:45 来源:诸城新闻网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诸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提升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现就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再掀“打黑除恶”高潮作如下通告:
    一、打击重点:一是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二是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三是以商养黑养恶、雇请他人充当打手从事恐吓、威胁、殴打等行为;四是在各类市场、娱乐场所强收“保护费”、“管理费”、“调解费”的黑恶势力;五是非法垄断建筑、建材及其它资源,强占各类工程项目的黑恶势力;六是长期滋扰欺压群众、扰乱治安秩序的“街霸”、“村霸”、“车霸”、“厂霸”、“菜霸”等黑恶势力;七是在重点工程及其它领域实施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八是聚众赌博、“抽头放水”、组织强迫卖淫、贩卖毒品;九是持刀、持械、携枪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凶报复;十是为黑恶分子提供资金、通风报信、协助外逃等帮助的“保护伞”。
    二、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前,主动向当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执迷不悟、逾期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违法犯罪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潜逃在外的黑恶分子的家属、亲友,应将本通告精神,通过各种途径转达给外逃人员,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向政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对积极举报揭发或主动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为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予以重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0536-6155923
         13964793173
    举报邮箱:zcgadh@163.com
    邮政地址: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诸城市公安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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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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