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相关畜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本网讯 (记者孔繁亮 通讯员侯文博)近日,记者从我市畜牧兽医部门获悉,我市将按照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的《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我市违反制度规定的相关畜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畜禽、饲料、兽药、生鲜乳、屠宰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添加、违规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的,一年内相关产品抽样检测结果有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一年内被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或立案查处两次以上的,因违法生产经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违法生产经营,被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及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拒不接受畜牧兽医执法机构监管、抗拒执法的。被媒体曝光或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不良情形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了解,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一年,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年内没再出现列管情形的,自然解除,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列管期内的畜牧企业,不得获得畜牧扶持资金项目,不得参加畜牧兽医奖励评比,不得推荐参评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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