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制定《关于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的意见》
1999年4月18日,诸城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的意见》,指出这次延包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全面进步。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把握三条:(一)坚持六条原则。即以延治乱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大稳定、小调整,坚决禁止打乱重分原则;充分尊重民意、严格监督把关原则;“耕者有其田”原则;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与创新土地经营机制相结合原则。(二)认真完善“一田制”,执行中央关于土地延包期30年不变,机动田不超过总耕地面积的5%的规定,加强承包土地的管理,严格掌握有关政策。(三)做好土地证的更改和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意见》下发后,延保工作即开始,到5月底结束。农村土地延包对维护农村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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