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制定细则不会“一刀切”,我省需先修法
得知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山东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无法确定国家是否会对计生政策进行调整,既然国家出台了政策,我省肯定会落实,但落实的具体操作办法还需要研究后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等情况,可以生育二胎。
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要实行单独二胎的政策还需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实行还需要一定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政策还应有具体的细则。全国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是各个省制定的。现在的生育政策各省不一样。“江苏是全省农村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安徽、河南,农村夫妇可以生二胎。各省的政策不一样,到各个省实行还要有一个过程。”
此外,有人担心放开“单独二胎”后,生育率会有所反弹。多位专家表示,短期看生育率可能略有反弹,但长期看不会大起大落,对总人口数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