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5.14亿元,同比增长30.5%
本网讯 (记者王槐德 通讯员孙永泉 王聪娥)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的需要,有效助力民生工程建设。1-10月份,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25.14亿元,同比增长30.5%。
提标扩面,健全教育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优先支持教育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幼儿园和标准化校舍建设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助学范围,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特教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达到每生每年3600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支持校车购置,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新型标准校车,全市共购置校车196辆,受益学生近7000人,市财政兑现购车奖补资金305.6万元;同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按每生每天1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校车正常运营。1-10月份,全市累计拨付教育专项资金15.21亿元,同比增长27.7%。
强基升级,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乡医疗基础设施改造,建成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完成了8处农村卫生院和60处重点农村社区卫生室提升任务。进一步扩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全市24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423家省、潍坊市统一规划设置的农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重大疾病最高可报销3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由21种扩大到57种。全市共有66.5万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100%。1-10月份,累计拨付资金3.69亿元,同比增长11.8%。
助贫保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出台“三无”人员救济救助办法,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和现役军人、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优抚对象待遇,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5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5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65元,参保缴费人数由37.3万增加到42.2万元。足额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6.5万元。1-10月份,全市社会保障支出累计达5.16亿元,同比增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