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追溯至两年前。2010年9月24日5时45分许,司机孙某某驾车拉载郓城丁里长人民法庭辖区居民孔某行驶在省内某段高速路上,不料前方高速公路行车道与超车道中间不知为何横放着一根大方木,不清楚路况的孙某某径直朝方木驶去,压上方木后,轿车失去控制而出现车祸,致乘车人孔某当场死亡。
老人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孔某原本幸福的家庭由此支离破碎。事后,孔某的家人将某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法庭(该案诉讼过程中孔某父亲去世)。最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某高速公路管理处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21万元。
21万赔偿款如何分割的问题,却让孔某家人反目成仇。今年8月份,孔某的母亲将孔某的媳妇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赔偿款。
郓城人民法院丁里长法庭接案后,根据该案特殊性,考虑到原被告亲属关系,着重作了调解。主审法官为调解该案,亲自到青岛找到打工的孔某媳妇孙某,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孔某母亲老年丧子的痛苦及生活困难向她说明,带着两个尚年幼的孩子的孙某把困难和委屈诉说了一番……法官及时将原被告双方的不易和委屈向婆媳二人传达转告。最终,通过法官耐心劝说,原被告双方在谅解对方的基础上,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历时两个多月,最终,婆媳二人均作出让步,21万赔偿款在扣除3万元律师费后,原告方分得5万元,被告方分得13万元。法官介绍,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类似纠纷妥善解决途径就是调解,这样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修复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又能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