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古迹周围建起了密密麻麻的连锁酒店,成百上千的导游和商贩在景点中游荡喧哗,过度的商业行为明显抢占了古迹的风头。有些旅游项目试图最大限度地开发旅游资源,导致很多知名历史景点和建筑遗迹游客人数过多,游览质量大受影响。这些行为越来越被众多提倡保护文物原生态的专家学者所诟病。
任何旅游经营项目都应以游览效果为终极目标。与旅游设施开发相关的行为,必须用法律法规和机制进行约束。俄罗斯现已根据考古学家、建筑学家等专业人士的建议,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当然,文物古迹各有特色,不能一刀切,政府和社会机构还需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以保护为前提制定具体开发策略。
有很多专家学者建议不要将那些魅力独特但承载能力差的古迹公之于众,使其免遭商业破坏。但我认为,在古迹的保护和开发之间,一定可以两全其美。针对不同类型的古迹预设相应的参观方式,既能使其不受损害,也能满足公众需求。
文物的发掘工作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俄罗斯幅员辽阔,古迹相对难以发现,另外高寒气候也给古迹的开发保护增加了难度,许多目前知名的古迹都经历了艰难的挖掘过程。为确保高难度考古工作顺利开展,应当设立更多博物馆保护区,特别是在发现古代和中古时代历史遗迹的地点。这些遗迹距今时间久远,挖掘难度大,离不开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同时还需要格外重视考古保护区的设立,特别是露天挖掘项目。唯有做好前期挖掘和保护工作,才能确保后期文物古迹的长期开发利用。
目前,俄罗斯政府广受好评的做法是,在发掘出文物古迹的地点,一切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停工,使其对文物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很多城市也都根据考古专家的报告设立专门的文物保护区,制定法规限制保护区周围的建筑高度。俄文化部副部长皮鲁莫夫曾表示,文化部将在2015年形成国内14万栋文化保护建筑的名单,并筹备划定相关建筑保护区域面积的工作。
2012年11月,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增加保护传统村落条款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修正案,将更多文化遗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保护古迹与商业开发难免矛盾,但权衡利弊,还需保护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