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今夕事,九九是天长。”九九重阳佳节是一个共享天伦的节日,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重阳又称“踏秋”,与三月初三日“踏春”一样,皆是家族倾室而出。《西京杂记》中记西汉时的宫人贾佩兰称:“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相传自此时起,有了重阳节求寿之俗。2013年的重阳节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出台以来的首个法定“老年节”,敬老爱老是人伦亲情的永恒主题。
近日,全国假日办就放假安排向社会征集意见,不少网友趁势建议将重阳节定为法定假日,让子女陪陪老人,方能更好地实现“重阳敬老”的意义。除了“常回家看看”已入法,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用人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据此,有媒体调查,大部分年轻人愿意回家过节,但老年节并非法定假日,许多人忙于上班无法陪伴父母。
老年节不放假,确实有点煞风景的意味。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民俗专家高巍认为,应让节日唤起敬老传统,让大家去参与,体会节日的魅力。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没时间”是最要命的理由。没时间,就不能陪父母;没时间,就不能合家团圆;没时间,就不能尽孝道……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时间惹的祸。这样的说辞,在推动节日制度转身层面,确实也是铿锵的民意,但如果以此推脱敬老责任和赡养义务,则显然不是个好主意。
一句话,不是非要等到老年节才想到探望父母这回事。
传统孝道在时光的河流上,从来就不会因为“没有时间”而折戟。再远的路、再高的山,总挡不住亲情的脚步。反言之,即便给出一天假日,就真能让天下儿女都为爸妈“刷刷盘子洗洗碗”?有了时间,他会说没钱;有了时间有了钱,他还会说没心情……争取休息休假权是一回事,恪尽人伦之孝是另一回事,这两者之间不能互为因果。不然,假日就成了规避义务的借口。
事实上,父母对子女的要求,并不在于重阳这天怎么过。10月9日,北京丰台一位77岁的陈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坚持要求和儿子同住,争取精神赡养;而有媒体做的随机调查显示,对于最想要的重阳节礼物,九成父母的希望只是与子女见见面、聊聊天。回不了家,电话问候总不是难事;没有敬老假,隔三差五给父母买点礼物也不需要法律批准……即便重阳这一天忘了父母,只要360多个日子始终牵挂,形式又有什么要紧的呢?重阳不是一个热闹的节日,连商家都懒得在上面花心思;但重阳又是一个窥见人性的日子,因为父辈将最美好的时光都虚掷在我们的成长里。“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不是非要等到老年节才去探望父母,尽心方能安心,尽孝出于本性,因为有一天,我们迟早也会成为他们。
文/“光明网”评论员
(转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