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军
“湿地是‘地球之肾’,具有生态净化等多种功能,在生态环保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建设和维护好湿地生态系统,责无旁贷。根据全市‘386’环保行动统一部署,我局把人工湿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明确任务,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按照‘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建设和全过程指导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指导相关镇街推进人工湿地建设,为生态美丽诸城建设贡献力量。”日前,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军接受采访时说。
明确任务目标。全力推进潍河湿地公园建设,到2013年底建成省级湿地公园,到2014年底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指导相关镇街开展潍河、铁沟河、百尺河、韩信沟和荆河等5条河道排污入河口人工湿地规划建设,到2013年底完成规划设计,到2014年底完成生态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突出工作重点。按照省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标准,组织开展潍河湿地公园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工作,为评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湿地保护与恢复政策资金支持。指导培训镇街开展各排污入河口的调查摸底,并将位置、日排污量、污染物成分和排污口周边的地形地貌、土地权属一一登记造册建档,为湿地规划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高标准规划设计。湿地建设特别是人工湿地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水质净化工程需要聘请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因此,湿地建设要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因地制宜”的原则来规划建设,科学合理确定人工湿地建设位置、湿地面积和湿地植物种类及定植模式,真正建成发挥水质净化作用的湿地。
加强考核监督。制定《诸城市湿地建设考核计分细则》,会同水利局、环保局组织实施年终考核。期间,根据各湿地建工期设配档表,加强各节点的定期检查考核,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湿地建设任务。
加大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把湿地建设纳入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采取封、管、造等措施,大力开展植绿护绿行动,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同时要加强湿地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毁坏湿地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湿地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目前,我们已开展了潍河省级湿地申报和排污入河口调查摸底,并邀请设计单位现场勘查等工作。按每亩湿地日净化污水100吨的上限计算每处人工湿地建设面积,预计以上5条河道排污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面积在2000亩以上。到2014年建成潍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和9处排污入河口人工湿地,有效净化水质,极大提升我市水生态承载能力,扮靓我们的母亲河。”针对下步工作,王新军满怀信心。 (记者孔繁亮 通讯员白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