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更加全面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为工会日常帮扶和开展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经市总研究决定,自发通知之日起到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范围和对象
调查摸底的范围是: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
调查摸底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诸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10元),但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由于疾病、伤残、子女教育等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申报程序
今年困难职工申报程序分四个环节:
1.申请。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困难原因),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提供户口簿索引、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核实。基层工会对提出申请的职工(农民工)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对首次申请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走访,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工会。
3.审核。各镇(街道、重点园区)总工会,各委局(产业)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盖章,报市总工会。
4.认定。市工会对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建档条件的存档备查,作为送温暖活动的重要依据,开展帮扶救助。
三、时间要求
从现在开始到10月10日前完成档案上报工作,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
诸城市总工会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