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根据《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2013年第2号),诸城市国家税务局和诸城市地方税务局将统一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于9月底、10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全市涉税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3年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期间
(一)国家税务局将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涉税事项:1.2013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照常办理个人购买新车的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增值税发票认证业务。2.2013年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纳税人可照常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海关完税凭证网上采集比对业务。3.2013年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使用潍坊国税网络税控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照常通过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但9月22日18:00至9月24日0:00,通过系统在线实时开具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无法在线开具普通发票,使用普通发票采集服务器的纳税人无法上传普通发票开具信息。(二)地方税务局将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涉税事项:1.2013年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使用潍坊地税“E票通”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可以照常通过系统开具发票。2.2013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需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可到所在县市区局设立的潍坊地税“E票通”委托代开点代开发票。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访问潍坊地税“E票通”网上服务中心网站(http://ept.wfds.gov.cn)。
二、2013年10月1日0:00至10月8日9:00期间
(一)除使用潍坊国税网络税控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可照常通过系统开具普通发票外,国家税务局将暂停办理其他所有涉税事项。(二)除使用潍坊地税“E票通”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可照常通过系统开具发票外,地方税务局将暂停办理其他所有涉税事项。但在10月6日21:00至10月7日9:00,使用“全在线”模式的“E票通”自开票纳税人无法通过系统开具发票。
三、2013年10月8日9:00,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全市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正常办理各类税收业务,国家税务局网上涉税业务、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业务同时恢复正常办理。
请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需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请于2013年9月22日前工作日期间及时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对使用潍坊国税网络税控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在领购发票的同时请及时通过系统获取普通发票票源信息。
对于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特此通告。
诸城市国家税务局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