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范围是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用工单位。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职工名册的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对用工单位主要检查:建立职工名册情况;使用派遣劳动者数量及派遣劳动者占用工总量比例的情况;遵守同工同酬规定的情况;遵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规定等情况。
执法检查过程中,人社局将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与指导,对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依法取缔,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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