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扎实推进“四德”工程建设。建立典型推荐宣传制度,全市208个农村社区和27个城市社区均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巾帼文明岗、党员先锋岗以及好婆婆好媳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评选诸城市道德模范40名,有4人入选“山东好人”,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乡村小学教师吕映红荣获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用各种重要节日、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深入开展“亲子共成长”、“网上祭英烈”、“洒扫应对”、“祖国在我心中”、“可爱的家乡”、“青少年维权”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建立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全市建成家长学校143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个,乡村学校少年宫128个,龙城中学被命名为首个“山东省孝文化教育示范点”。
组织实施“诚德”工程,开展机关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窗口行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行动,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建立社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着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强化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诸城”建设。
扎实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文明创建、乡村文明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构建起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乡村文明行动”成效显著。按照市委确定的农村文明社区创建10项任务,全市上下整合力量、综合创建,推进了城乡文明一体化。有1个镇入选首批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示范乡镇,有162个社区达到县级文明社区标准,占城乡社区总数的68.9%,其中示范社区27个,达标社区122个,特色文化社区13个。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在市文明办成立志愿者协会,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镇街和有关部门建立分会和志愿服务分队,社区设立志愿服务联络站、志愿服务组,构建起城乡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三关爱”、窗口行业、网络文明、扶残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组建镇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13支,志愿服务小组500多个,注册志愿者5万多人。 (记者巩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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