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主职干部享生活补贴
2013-08-19 11:04:44 来源:诸城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王槐德 通讯员王聪娥 李宁)为保证离任村主职干部养老资金来源,近日,诸城市决定自2013年7月开始对离任村主职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为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10年、正常离任的村主职干部,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补贴标准根据累计担任村主职干部年限不同分为五个等级,每月补贴100元至350元不等,对领取养老金额达到或超过相应补贴标准的,不再给予补贴,达不到相应补贴标准的,予以补齐。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60%,镇街财政承担40%。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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