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趋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即是工业化,因此,人们也经常将工业化与现代化连用。中国是个农业文明古国,是个人口大国。相对于庞大的人口规模,中国的可耕地不足,全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人均耕地不足1.5亩。美国是世界第一粮食及农产品大国。美国人口约为中国的1/4,可耕地面积约为中国的1.5倍。美国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仅为1.3%,农业生产者仅有600万人,却生产了全球总产量16%的粮食,美国出口粮食占到世界粮食市场的1/3。美国之所以有如此高产高效的农业,得益于美国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农业科技。
条条大路通罗马,大路条条各不同。世界各国都要走向现代化,但各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不一样。与美国相比,中国现代化道路具有自身的特点。美国现代化是通过全面的工业化实现的。以美国的农业来说,由于地广人稀、自然条件优越、土地耕作条件好等因素,美国用普遍的机械化、化肥化,即物理农业、化学农业,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地区的城镇化。中国由于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到人口总量的绝大多数,人地矛盾尖锐,使中国无法直接通过工业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结果农业、农村、农民一直是中国现代化的弱项。4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快速发展,实现了工业化。但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处于落后状态,广大农村,特别是18亿亩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村地区,尚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在整体上还没有进入工业化阶段。根据这一基本国情,中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业、农村、农民即“三农”的转型,从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民向现代化的“新三农”转型。
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传统思路是实现农村的工业化。早在上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就提出了发展乡村工业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思路与路径。费孝通在他的名著《江村经济》中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措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就是按照发展乡镇工业,实现乡村工业化的路径实行的。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中国乡镇工业崛起,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工业化,支持了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中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中国东南沿海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在支持中国整体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大量转移了农村人口,进而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农民生活。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便是如此。但是,乡镇企业崛起和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并没有给中国农业、农村的转型升级带来实质性的促进和改变,并没有实现“三农”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农村现代化不同于美国以及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差别之处。中国部分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并没有带来中国农业的改造和现代化,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最大挑战和亟待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农村地区的工业化没有带来农业性质的改变和提升,农业生产的低效和农产品低附加值是核心问题,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实现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的探索中,人们终于看到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潍坊模式。潍坊模式为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乃至为中国整体的现代化事业提供了一个典范,走出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农业的产业化。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必由之路。
潍坊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有三个创新之处,这也是潍坊模式的价值所在。
第一,创造高附加值农产品。谷贱伤农,是传统农业的痼疾。在中国社会整体工业化、现代化的背景下,潍坊农业创造出了高品质的、高附加值的农产品。这是多年前潍坊瞄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获得城市工业化红利发展农业的关键之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是有前提条件的,这就是城市高收入、高消费群体的出现。否则的话,绿水青山就还是绿水青山。现在潍坊的超季节蔬菜,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粮食、蔬菜、畜禽、花卉、苗木、果品大大提升了潍坊农业的效率,在同样土地上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以“戴安娜番茄”为例,普通番茄价格不到2元时,“戴安娜番茄”的终端零售价可达20元,是普通番茄的10倍。高附加值农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价值。
第二,现代农业科技赋能。创造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前提是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潍坊多年来高度重视农业新科技的发展,用不断探索发展的农业新科技创造高附加值产品,用最新的管理科技扩展延伸产业链,利用高科技、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附加值,造就了高效农业,形成了品牌优势。以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为代表的一批科研机构进驻潍坊,大批科学家、科技人员遍布潍坊城乡,高科技、新技术支持、促进了农业产业化。
第三,土地流转,为高效农业提供制度保障。现代农业需要现代产权制度作为制度保障。这在当下的中国,在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尤其如此,尤其重要。现代高效农业需要土地的适当集中,需要适度规模,需要有稳定的、可预期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之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改革,为焕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土地制度逐渐带来的对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对农业产业化的约束,不利于新的农业生产主体、新的生产方式以及新的生产要素的进入。
过去20年间,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上的制约。但土地流转仍然没有从土地制度上解决和克服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农业产业化以及“三农”现代化的制约,没有提供一个基本的长远的土地制度保障。我想,这也是未来潍坊模式,潍坊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最终要克服、要超越的一个制度瓶颈。
祝贺潍坊农业产业化对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历史性贡献。现在人们可以说,看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就是要看潍坊。希望潍坊在未来继续探索的路上,为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发展再创新、再创造,为中国现代化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四川大学讲席教授、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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