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记者王亚丽 谭传龙)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莉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部分省、潍坊及我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政府副市长肖庆及相关部门、街道片区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金都西区、东武古城中区、枫香湖畔凤庭园等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红色物业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市场运营,着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物业服务体系,全市物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物业管理行业逐步发展,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执法检查组指出,《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部事关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居民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围绕《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排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找出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条例》落地见效;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切实提升宣传的实效性和普及面;要形成联动机制,部门、街道片区、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相互支持,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