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巩向红 通讯员王晓波
2022年1月26日(农历腊月24),10名河南农民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我市一家企业拖欠他们一个月工资。鉴于当事人是外地人,且急于回家过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被投诉企业负责人王某处理此案,王某表示因企业经营困难暂无力支付所欠工资。鉴于案件情况特殊,监察大队与仲裁院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企业与刘某某等10名农民工达成工资支付一致意见,仲裁部门出具书面调解书,企业分期分批支付拖欠工资。当天下午5时,10名农民工顺利返乡。这是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部门启用联合调处机制后,众多联合处置案件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近年来,市人社局高效整合办案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监察执法与仲裁调解联动机制,实现监察执法事前刚性预防与仲裁调解事后柔性处理的有效对接,形成联系紧密、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维权工作效能。
刚性监察执法,重拳出击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主动作为和执法监督的职能,创新推出“诸城欠薪‘码’上办”投诉举报平台,将涉案企业列为日常巡检和书面审查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2021年以来,共日常巡查用人单位861家,下达询问通知书451分,下达责令改正348份,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1142.7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及时向社会集中公布,将诸城市通和机械有限公司等28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使这些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柔性调解仲裁,维护和谐
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居中裁决和柔性调解的维权方式,依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畅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实现劳动者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做好庭前化解,将办案期限由60日缩短至30日之内,极大方便了群众维权。2021年以来,共调解劳动报酬类案件613件,涉及职工785人、金额875万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到工作站轮流值班,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以来,受理援助案件95件,为职工讨薪245多万元。
一体联动办案,提速增效
积极探索建立监察执法与仲裁调解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将市劳动监察保障大队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两个独立的单位搬迁至同一大厅合署办公,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与仲裁调解争议案件的各自优势,共同面对诉求、共同分析案情、共同解决疑难、共同维护权益,实现了行政执法与调解裁决资源的有效整合,快捷高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权益。2021年以来,70多件监察执法难以解决的案件,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得到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