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亚丽 通讯员孙金星)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网格或社区无法独立解决的水、电、燃气、供暖、园林、环卫、环保、法律、安全生产、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问题,镇街区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问题,需要一个或多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参与解决的问题,需要市、镇两级协同办理的事项等,网格长(员)、志愿者、群众可按照呼叫流程,呼叫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办理,各渠道受理的群众需求诉求要及时办结,确保群众需求诉求“件件有回音”。
《方案》根据《中共诸城市委、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网格化治理服务的意见》(诸发〔2021〕15号)、《中共诸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十条意见》(诸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规范“呼叫报到”主体
“网格呼叫”主体为全体网格长(员)、志愿者、群众;“部门报到”主体为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23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
规范呼叫事项范围
具体呼叫事项涉及网格或社区无法独立解决的水、电、燃气、供暖、园林、环卫、环保、法律、安全生产、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问题;镇街区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问题;需要一个或多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参与解决的问题;需要市、镇两级协同办理的事项。
规范“网格呼叫”流程
推行“群众有事找网格,网格有事找镇街、部门”需求诉求反映处置机制。启动“网格呼叫”要逐级把关,网格员“呼叫”事项须经网格长把关;网格长“呼叫”事项须经社区书记把关;“呼叫”市直部门事项须经镇街区分管负责同志把关。呼叫方式采用电话呼叫、“网格通APP”上传信息系统、呼叫派单等方式,呼叫内容要确保事项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具体情形、需求诉求、承办单位等要素真实齐全。市、镇两级综治中心根据受理问题的性质,及时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需要镇街区级办理的事项,由镇街区综治中心研判确定具体承办的镇街区级责任主体单位并派单。
规范“部门报到”运行流程
市直部门单位接到市综治中心分流交办的工单,必须在2小时内签收办理。对涉及水、电、供暖、燃气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简易事项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解决;一般事项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上报;情况复杂的事项,可延长至5个工作日。疑难事项,经承办市直部门单位、企业申请,由市综治中心分析研判后,可适当延期办理。
规范反馈评价机制
市、镇街区综治中心及时将本级分流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信息平台、承办工单等形式反馈给网格长(员),网格长(员)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交承办单位二次办理。
规范信息互通机制
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中心、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及相关“报到”市直部门单位受理群众需求诉求信息互通机制和网格协办机制,将需求诉求信息根据内容分发至责任网格,让责任网格长(员)知晓并参与需求诉求事项的办理。对各渠道受理的群众需求诉求特别是复杂诉求事项办理情况每周一汇总,每月一研判,不定期抽查督办,确保群众需求诉求“件件有回音”。
规范协同联动机制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从市法院、市司法局等抽调人员组建多元调解工作室,对群众诉求中涉及的矛盾纠纷事项进行就地化解。对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处理解决的事项,由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召集各相关单位进行内部会商、专题研究。对于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召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商研究,必要时提请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调决策,形成重大诉求事项会商(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规范考核奖惩机制
把“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双记”考核,对各镇街区及23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按照“及时签收率、按期办结率、一次性完工率、群众满意率”等考核指标进行动态综合考核,每月排名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规范督办问责机制
成立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呼叫报到”事项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对“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考核连续2个月排名后3位、网格长(员)反映意见较大的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领导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未按要求及时报到、推诿扯皮导致事项不能及时办理、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连续两次督查督办仍未改进或改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规范组织领导机制
市里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相关市直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响应团队,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方案》的印发,将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市、镇街区、社区、网格上下贯通的社区网格化治理服务联动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方案》明确了网格或社区无法独立解决的水、电、燃气、供暖、园林、环卫、环保、法律、安全生产、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问题,镇街区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问题,需要一个或多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参与解决的问题,需要市、镇两级协同办理的事项等,网格长(员)、志愿者、群众可按照呼叫流程,呼叫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办理,各渠道受理的群众需求诉求要及时办结,确保群众需求诉求“件件有回音”。
《方案》根据《中共诸城市委、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网格化治理服务的意见》(诸发〔2021〕15号)、《中共诸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十条意见》(诸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规范“呼叫报到”主体
“网格呼叫”主体为全体网格长(员)、志愿者、群众;“部门报到”主体为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23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
规范呼叫事项范围
具体呼叫事项涉及网格或社区无法独立解决的水、电、燃气、供暖、园林、环卫、环保、法律、安全生产、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问题;镇街区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问题;需要一个或多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参与解决的问题;需要市、镇两级协同办理的事项。
规范“网格呼叫”流程
推行“群众有事找网格,网格有事找镇街、部门”需求诉求反映处置机制。启动“网格呼叫”要逐级把关,网格员“呼叫”事项须经网格长把关;网格长“呼叫”事项须经社区书记把关;“呼叫”市直部门事项须经镇街区分管负责同志把关。呼叫方式采用电话呼叫、“网格通APP”上传信息系统、呼叫派单等方式,呼叫内容要确保事项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具体情形、需求诉求、承办单位等要素真实齐全。市、镇两级综治中心根据受理问题的性质,及时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需要镇街区级办理的事项,由镇街区综治中心研判确定具体承办的镇街区级责任主体单位并派单。
规范“部门报到”运行流程
市直部门单位接到市综治中心分流交办的工单,必须在2小时内签收办理。对涉及水、电、供暖、燃气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简易事项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解决;一般事项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上报;情况复杂的事项,可延长至5个工作日。疑难事项,经承办市直部门单位、企业申请,由市综治中心分析研判后,可适当延期办理。
规范反馈评价机制
市、镇街区综治中心及时将本级分流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信息平台、承办工单等形式反馈给网格长(员),网格长(员)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交承办单位二次办理。
规范信息互通机制
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中心、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及相关“报到”市直部门单位受理群众需求诉求信息互通机制和网格协办机制,将需求诉求信息根据内容分发至责任网格,让责任网格长(员)知晓并参与需求诉求事项的办理。对各渠道受理的群众需求诉求特别是复杂诉求事项办理情况每周一汇总,每月一研判,不定期抽查督办,确保群众需求诉求“件件有回音”。
规范协同联动机制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从市法院、市司法局等抽调人员组建多元调解工作室,对群众诉求中涉及的矛盾纠纷事项进行就地化解。对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处理解决的事项,由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召集各相关单位进行内部会商、专题研究。对于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召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商研究,必要时提请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调决策,形成重大诉求事项会商(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规范考核奖惩机制
把“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双记”考核,对各镇街区及23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按照“及时签收率、按期办结率、一次性完工率、群众满意率”等考核指标进行动态综合考核,每月排名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规范督办问责机制
成立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呼叫报到”事项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对“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考核连续2个月排名后3位、网格长(员)反映意见较大的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领导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未按要求及时报到、推诿扯皮导致事项不能及时办理、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连续两次督查督办仍未改进或改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规范组织领导机制
市里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网格呼叫、部门报到”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相关市直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响应团队,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方案》的印发,将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市、镇街区、社区、网格上下贯通的社区网格化治理服务联动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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