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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咋成了“受害者”

2013-07-12 15:05:26 来源:齐鲁晚报
 7月10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两名代理律师称,他们将为涉嫌强奸的李天一做无罪辩护。此前,他们曾在博客发布声明,称公安机关以真实姓名披露案情涉嫌侵权;该声明还称,媒体不能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媒体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这是一份堪称“奇葩”的声明。通读全文,贯穿始末的核心意思是——李天一不仅无罪,而且还是“受害者”。这两位律师反复强调,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披露案情以及媒体报道此事,侵害了李天一作为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按他们的逻辑,李天一等人之所以会在酒店轮奸女性,首先要怪酒吧给李天一等人卖了酒,其次要怪酒店让李天一顺利开了房,所以他才是“受害者”。

 “李天一案”在经历长时间的侦查之后已被提起公诉,从公安部门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事件经过和核心事实已基本没有争议。作为专业的法律执业者,辩护律师替当事人说话无可厚非,但即使如此,也不可能让李天一从一个“施害者”变成一个“受害者”。

 不可否认,李天一案中,确实有未成年人保护不到位的地方,但是,把他犯罪的过错归咎给酒店、酒吧显然不合适,倒是李天一的父母有必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责任。早在2011年,李天一就闹出了无照驾车打人的恶劣事件,而据媒体报道,在他14岁的时候,其母梦鸽就送给他一辆宝马车。无论是从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从教育子女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举动都是很失败的。此外,李天一作为名人之子,此前也参与表演、上节目,算是半个公众人物,现在网上流传的照片、视频也多是那时留下的。现在要让公众对他“闭口不谈”,显然既不合理,做起来也有难度。事实上,现在媒体和网友谈论这一案件时,并没有完全对李天一进行匿名处理,主要是因为这起案件已升格为一起公共事件,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带有监督性质。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李天一的律师拿媒体报道侵权说事,无非是想岔开话题,转移公众视线。但围观者不会吃这一套。如果李天一的父母觉得公安机关和媒体侵犯了李天一的隐私,根本无需发布虚张声势的声明,依法提起诉讼就行。至于将责任推卸给酒吧和酒店,显然也无法改变李天一在这起强奸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初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媒体将聚光灯对准“李天一案”的每一个细节,网友对与本案相关的信息持续围观,正是基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李双江夫妇的“护犊”之心可以理解,辩护律师为客户“代言”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有人试图通过非正常手段,让李天一从“施害者”变成“受害者”,法律不会允许,公众也一定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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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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