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连丰 通讯员李秋慧)近日,市法院出动干警35人,在市政协委员监督、公证员公证下,对一处厂房进行了强制清场。
在荆某、王某诉孙某、董某、诸城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市法院依法对被告诸城某公司的办公楼和厂房车间进行了查封。后该案经调解结案,但被告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市法院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并进行了网上公开拍卖。
拍卖交易完成后,需将涉案办公楼及厂房车间清场后,才能交付给买受人。由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清场,执行法官多次协调未果后,依法发布限期清场公告,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市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清场。
为确保清场行动顺利进行,市法院进行了充分准备,除派出35名干警外,还提前联系大型货车、吊车、铲车20余辆,拆装、搬运人员70余人,全力保障清场工作有序进行。
经过两昼夜的奋战,共计使用大型货车43辆次,转移机械设备、物品等800余吨,涉案办公楼和厂房车间全部清空,此次清场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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