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随笔
□傅绍万
农村社区建设,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很多。推进过程中,各种议论更多。一个时期内,一些专家学者提出尖锐批评意见,一些地方也因为工作失误引发农民不满情绪。
中国的情况千差万别,农村经济状况贫富悬殊,作为社区建设直接推进者的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因此,任何好的政策,推行好了,会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执行走调,也会直接损害农民根本利益。
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农村社区,必须改变农民居住形态,村庄搬迁和聚集是回避不了的课题。放眼全国,从首都到省会,再到市、县,城区都在加速蔓延,千里沃野、一望无际的景况越来越难见到。像我家乡的村庄,房屋建筑已经与距离1.5公里的乡驻地接壤,和距离6公里的县城也快要连接成片了。因此,没有聚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被占尽了。
农村社区建设助推了聚集。诸城推进聚集开始是极为谨慎的,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去年前往考察,有一个村庄大部分已经改造成农田,但仍有两户不愿搬走的人家住在原址。农村社区建设在全省全面推开,启动了大规模的村庄整体搬迁。做得好,对农民有利。我到济宁考察过一些村庄,他们对整体搬迁腾出的大量土地,或集体耕种,或被工厂租用,获益除部分留作社区设施维护费用,其它由农户均分。在济宁、德州一些地方,一个农户搬迁后可以腾出3—5分土地,这可以给农民增加很大一块收入。根据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土地指标也可以卖钱,用以补贴农民新房建设。相反,如果整体搬迁的出发点歪了,就会成为令人发指的对农民利益的野蛮剥夺。如有的地方,农民搬进新居之后,就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宅基地权益。有的地方,甚至借社区建设之名,占用耕地,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当然,是先把农耕地变性为建设用地),把在城市流行一时的土地财政引向农村。
建楼房还是建平房,对农民来说也是大事。这涉及到政府、建筑商、农民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博弈,对农民生产、生活关系极大。作为楼房,供水、取暖、排污等条件必须具备。诸城曾经出台政策,限期解决社区住进楼房的农民冬季取暖。住平房,农民取暖可以烧炕、点炉子,楼房里没暖气,只能让农民数九寒天吹西北风!
农户大规模搬迁,将对农村几千年延续的以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结构形成冲击。
农村社会结构,有它消极的作用,更有它积极的意义,它是中国文化的血脉,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石。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农民蜕变为市民,城市社会的结构也需要共同的社区文化,来维系一方稳定与和谐。农村社区建设中,一些专家学者对社会结构的破坏忧心忡忡,农户的迁居,的确应当注重对社会结构的维护,对传统乡村文明的尊重。
农村社区建设成败,领导者的作用极为关键。出发点正确,是为民谋利,而不是与民争利。根据本地实际,把握节奏,不急功近利造政绩;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觉自愿而不是强迫命令,好事才能办好。落笔至此,想到宋代的王安石变法。法是良法,王安石任地方官时多数都经试验,都取得成功。但推向全国,地方官有的借变法谋取私利,有的借变法制造虚假政绩,使一场伟大的变法实践被千古诟病。地方官并非个个都像王安石,新法推行的效果也就一地一个样。王安石变法的教训,也值得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者深思。
据5月13日《大众日报》